第759章 吉林辽源脑残杀人狂刘井仁(一)(1 / 2)
有一种案犯作案完全是因为自己认知太低,吉林的刘井仁就是其中一个,他采用随机入室的方式,一共杀了15个人,但是他却认为自己的罪并不算大。
刘井仁落网之后非常配合,很快就交代了所有案子,丝毫没有保留,等交代完案子之后,他十分谦虚的问警察:“大哥,我这态度可以吗?能不能宽大处理呀?”
负责审讯的警察都无语了:“你杀死15人,还要宽大处理?行,你等着处理吧!”
刘井仁出生于1970年,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人,原本他是姓景,但是出生后仅仅第45天,他母亲就去世了。
因为刘井仁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而且他们家特别穷,他爹觉得第五个孩子真的养不起了,于是就把他送给了姑姑家。
刘井仁就这样随了姑父的姓,最初姑父给他取名叫刘政委,后来可能是觉得这个名字有点太大了,怕他压不住,于是就给他改名叫刘井仁,意思就是景家的人。
可能有的读者会问,那为啥是井水的井呢?应该是景色的景啊!
答案很简单,因为景色的景写起来太麻烦,刘井仁文化程度很低,为了省事就用井水的井了。
由于刘景仁是被姑姑家领养的,所以从小就没人把他当回事,姑父和姑姑都不管他,家里条件还不好,就更别提给他什么栽培了。
也正因为如此,刘井仁从小就养成了偷东西的毛病,别人自然不能惯着他,谁逮着谁就揍他一顿,但他是没皮没脸的还继续偷。
初中还没毕业,刘井仁就辍学回家了,接下来他开始成天到处瞎溜达,而且为了能多搞点钱,偷的越来越大了。
1989年的9月份,刘井仁偷了家附近的一个小酒坊,结果偷完之后他又害怕了,这要是被查出来,那还不得被人给打死啊!
刘井仁思来想去,决定干脆放一把火,把证据全都烧了,这样就没人知道是自己干的。
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警察没过多久就把他查了出来,而且放火可是大事,比盗窃要严重多了。
1989年十二月份,刘井仁因盗窃和纵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到了2000年4月1号,才被提前释放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