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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5章 专杀住家保姆的松花江畔的恶魔:张舒红连环杀人案纪实(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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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舒红的出租屋里,民警抓获了他的第二任妻子李艳秋。

这个50岁的女人,面对警方的询问,只有一句话:“我就是陪他去雇保姆,其他的我不知道。”她甚至在被带走前,还仔细地给狗添满了食盆:“别让它饿着。”

审讯室里,张舒红表现得异常冷静,甚至带着一丝傲慢。“你们没有证据,不能抓我。”他靠在椅背上,手指敲击着桌面,“我懂法律,全世界的法律我都懂,你们这是非法拘禁。”

“皮秀兰的金手链,为什么会埋在你家院子里?”民警拿出从院子里搜出的首饰,那是林晓雅辨认过的,确实是她母亲的。

张舒红的脸色变了一下,随即又笑了:“那是她送给我的,我怕丢了,就埋起来了。”

“一个打工的保姆,会把自己唯一的金手链送给你?”民警追问。

张舒红沉默了,过了很久才说:“我把她卖了,卖到丰满区,卖了2000块。”

“买主是谁?53岁的老太太,谁会买她?”民警步步紧逼。

张舒红答不上来,开始胡言乱语,一会儿说把皮秀兰推到松花江里了,一会儿说她自己跑了。

与此同时,勘察现场的民警在张舒红家的厨房角落,发现了几滴喷溅状的血迹。经过dNA比对,血迹属于失踪的孟凡珍。

当民警把血迹鉴定报告放在张舒红面前时,他终于垮了。这个信佛的“善人”,脸上的温和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扭曲的兴奋。

“没错,她们都是我杀的。”张舒红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诡异的平静,“从1997年开始,一共15个。”

第一个受害者,是18岁的李春花。1997年,张舒红和张兴闹离婚,邻居的议论让他心里憋满了火气。

“那天我父亲住院,家里就我和李春花。她把豆腐忘了放冰箱,臭了,我骂她,她还敢顶嘴。”

张舒红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狠厉,“我一把把她按在床上,掐住她的脖子,她挣扎的时候,我更生气了,就用了全力。等我松手的时候,她已经没气了。”

他用斧头和菜刀把尸体肢解,装在两个麻袋里,趁天黑扔到了松花江。“我跟别人说她辞职了,她家里人不知道她在我这工作,所以没人找我。”

1998年,张舒红杀了女儿张欣。“她知道自己不是我亲生的,跟我不亲,以后也不会给我养老。”

他端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我给她喝了加了安眠药的饮料,本来下不了手,可一想到邻居的议论,想到张兴跟我大哥的事,我就恨。我用刀捅了她,然后把她扔到了哈龙桥底下。”

2009年,张舒红的经济状况越来越差,靠低保金度日,身体也越来越不好。“我给自己算命,说活不到2012年。”他笑了笑,“我这辈子这么惨,凭什么别人过得好?我就想杀人,杀到被你们抓住为止。”

他在报纸上登广告,说自己会算命,骗来24岁的李亮亮。“我让他说出银行卡密码,然后勒死了他。

没想到他身上只有20块钱,银行卡里也没钱。”张舒红的语气里满是不屑,“后来我又写信让他家里寄钱,他们也不寄。”

2010年,张舒红和李艳秋假离婚,让她装作自己的妹妹,去保姆市场骗保姆。“年轻的保姆不敢来,我就找年纪大的,离异或丧偶的,这样她们的亲人不会很快报警。”

他一共骗了5个保姆,最小的44岁,最大的55岁。“我让她们说出银行卡密码,然后给她们喝安眠药,勒死她们,再碎尸扔到江里。有几个没昏迷的,我就先强奸,再杀。”

“你信佛,吃斋,都是装的?”民警问。

“吃斋是因为糖尿病,不能吃荤。”张舒红嗤笑一声,“念佛?我才不信那个,不过是让人觉得我是好人罢了。”

“你后悔吗?”

“后悔什么?”张舒红看着民警,眼神里满是冷漠,“她们倒霉,碰到了我。

我这辈子没享过一天福,凭什么要让她们好好活着?”张舒红的手指在审讯桌上轻轻划着,眼神里没有丝毫愧疚,反而带着一种报复后的快意。

“那个孟凡珍,刚来的时候还跟我讨价还价,说工资太低,要涨到1500。我笑着答应了,转身就在她的水里加了安眠药。她醒了之后还骂我,我就用绳子勒住她的脖子,看着她断气。”

民警追问李艳秋的角色,张舒红终于松了口:“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我们假离婚就是为了方便作案,她装作我妹妹,帮我骗那些保姆,让她们放下戒心。

每次我杀了人,她就帮我收拾现场,把她们的银行卡、身份证藏起来。那些钱,我们一起花了,她没少拿。”

而此时的另一间审讯室,李艳秋在证据面前,终于崩溃了。这个始终冷静的女人,捂着脸哭了起来:“是他逼我的!他说要是我不帮他,就杀了我!”

可她的辩解很快被戳穿。民警查出,李艳秋不仅参与了骗雇保姆,还主动帮张舒红提取受害者银行卡里的钱,甚至在孟凡珍反抗时,用枕头捂住了她的嘴。

“我也是没办法,我跟他过了这么多年,知道他心狠手辣。”李艳秋的哭声越来越小,“那些保姆的金首饰,我还留了一个戒指,现在还在我抽屉里……”

专案组根据张舒红的供述,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松花江江湾大桥、哈龙桥等地打捞尸体。

八月的松花江水流湍急,水面上漂浮着水草和垃圾,民警们乘着冲锋舟,拿着捞钩,一点点在江里搜寻。

“太难了,江水太急,尸体早就被冲散了,能找到的只有零星的碎骨和衣物。”

参与打捞的民警赵刚回忆道,“我们连续打捞了半个月,只找到几块人类骨骼,还有一件蓝色的外套——后来经孟凡珍的家人辨认,那是她失踪前穿的衣服。”

最让人心碎的是皮秀兰的女儿林晓雅。当民警把从张舒红家搜出的、沾着血迹的围裙交给她时,这个19岁的姑娘当场跪了下来,眼泪砸在围裙上:“这是我妈亲手缝的围裙,她每次做饭都穿……”

张舒红供述的15名受害者,最终只确认了6人:18岁的保姆李春花、11岁的女儿张欣、24岁的李亮亮,以及2010年失踪的刘桂兰、庞淑琴、皮秀兰、孟凡珍(后四人中,孟凡珍的骨骼被确认,其余三人仅能通过物证和供述认定)。

剩下的9人,因为时间太久、江水流逝,始终没有找到任何痕迹。

“有一次,水上公安局在江里捞到一个人头,当时没查明身份,就存档了。”王海涛队长说,“张舒红供述的时间和地点,跟那次存档的信息完全吻合,可那个人头早就因为无人认领,按规定处理了,现在没办法比对dNA。”

受害者李亮亮的父母,直到在电视上看到张舒红落网的新闻,才知道儿子早已遇害。

“我们找了他整整一年,去吉林市的每个旅社、每个工地问,派出所报了案,可他们说成年人失踪不算案件。”

李亮亮的母亲坐在儿子的遗像前,手里攥着他生前穿的校服,“要是当时能早点立案,是不是我儿子就不会死?”

而刘桂兰的儿子刘伟,在得知母亲遇害后,整整三天没说话。他把母亲的那枚镀金戒指戴在自己手上,每天下班都去松花江边上坐一会儿:“妈,我找到凶手了,你可以瞑目了。”

恶魔的落幕

2013年12月26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舒红、李艳秋案作出一审判决:张舒红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艳秋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接到死刑裁定书的那天,张舒红穿着蓝色的囚服,坐在看守所的会见室里。当民警告诉他,18小时后将执行枪决时,他没有丝毫恐惧,反而笑了:“终于要结束了,我早就活够了。”

他向看守所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吃一碗素面。“我吃了这么多年素,最后一餐也得吃素。”

面端上来后,他慢慢吃着,甚至还跟看守民警聊起了天:“我这辈子,就是个笑话。小时候被人欺负,长大了没本事,连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临刑前,武警押着张舒红走出看守所。他的左腿因为残疾,走得很慢,却始终抬着头,脸上带着一种诡异的灿烂笑容。

“看了这么多死刑犯,没见过笑得这么轻松的。”押解的武警后来回忆,“他好像不是去赴死,而是去解脱。”

李艳秋的缓期执行,让受害者家属们难以接受。“她也是凶手,为什么不判死刑?”林晓雅在法院门口举着母亲的照片,声音嘶哑,“我妈死得那么惨,她凭什么活着?”

可法律终究有它的尺度,李艳秋虽参与作案,但并非主谋,且有认罪悔罪情节,最终被判处死缓。而张舒红的死刑,终于给了受害者家属一个迟来的交代。

案件结束后,吉林市的保姆市场变得冷清了许多。那些曾经在巷子里找活的农村妇女,大多回了老家,或者通过正规中介找工作,再也不敢跟陌生人走。

“张舒红这个名字,成了保姆市场的禁忌,没人敢提。”王大姐说,“现在只要看到拄拐杖的男人,大家都躲得远远的。”

受害者的家人们,也永远活在了阴影里。林晓雅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在吉林市找了一份工作,一边赚钱,一边照顾年迈的外公外婆。

“我妈最大的心愿就是让我上大学,可我现在没心思读书了,我得撑起这个家。”

刘伟辞去了机械厂的工作,回了桦甸老家,开了一家小超市。“我不想待在吉林市,走到哪里都能想起我妈。”

他的超市里,始终摆着一张母亲的照片,“我想让她看着我好好过日子,让她放心。”

而张兴,在得知张舒红被执行死刑后,独自去了松花江边上。她站在江风里,哭了很久:“女儿,凶手伏法了,你可以安息了。”

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觉得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可女儿的笑容,却永远留在了1998年的那个夏天。

松花江的水,依旧日夜流淌,仿佛在诉说着这个发生在江畔的悲惨故事。

而张舒红这个名字,也成了吉林市人心中一段不愿提及的噩梦,提醒着人们:有时候,恶魔往往藏在温和的面具之下,而善良,需要带着一丝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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