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8 章 跟我们回家228(2 / 2)
目标肯定会因为自己偷了草药要求赔偿的!!
沈晚遥对着铜镜,左看看右看看镜子里的白皙少年。
没事,到时候死不承认偷草药的是自己就好……
他想不到秦济楚是因为别的原因,才找他的……
沈晚遥惊心胆跳地跟着修士,来到全门派最繁华、安静的地方。
修仙门派是全仙界最强的门派,当然要好好待客,更何况……客人还是掌门人。
地位崇高的修仙掌门人突然提出要来到偏僻的人修门派做客,的确挺突兀。
沈晚遥绕过站在门口的几个侍卫,径直进入了大厅。
男人正和老人吴远在下棋,黑色长发随意披散,遮住不经意露出的大片麦色锁骨。他的侧脸也很好看,鼻梁高挺,轮廓鲜明。
沈晚遥看着,竟呆愣起来。
“过来。”男人指指沈晚遥。
老人一见,就知道这两人有什么渊源,很识趣地离开了。
沈晚遥肩膀颤了颤,缩着脖子走到男人身边。
草药我不是故意偷的!别找我要灵石啊!
男人修长的指头摩挲过沈晚遥白皙削瘦的下巴,指尖上是柔软、白嫩的触感。
秦济楚在门口布下了阵法,妖族人走进,会立即暴毙身亡。
这个少年,竟然没有死。
如果他还长有尾巴……
的确是能帮自己渡劫的人无误了。
而且这张脸……和上次出现在自己院子里的少年,一模一样。
兽尾少年逃跑后,他检查了下被偷的植物。接下来几天,他又收到了人修门派想要一些植物的消息,要的植物和少年先前偷的种类一样。
这让秦济楚起了疑心,寻找起消息的主人。
“你是不是有尾巴?”
男人沉声道。
沈晚遥缩缩脖子,支吾道,“我、我才不长尾巴……我是人。”
男人看见沈晚遥眼里的心虚,忍不住扬起嘴角。
男人随手拉住沈晚遥的手,让他坐到自己身边,“你今晚就在这里睡吧。反正天色已晚,不方便回去。”
“……”沈晚遥挣脱他过于亲密的动作,摇摇头,“不不不,我怎么好意思和掌门大人一起睡呢。我要回去。”
对方皱起眉,故作苦恼的样子,“我叫人做了超级好吃的烤鱼,准备送过来。你走了,我一个人吃不完……”
天象显示,渡劫人除了有一对兽耳朵和一条大尾巴,还爱吃鱼。
沈晚遥愣住片刻。
烧得鱼皮半焦半嫩,里面是蘸有酱红色烤汁的白色鱼肉……的烤鱼。
他咽咽口水。
额……
为难小猫猫爱吃鱼么!
他想着,肚子发出咕咕叫。刚才几条小鱼干根本填不饱他的肚子。
少年犹豫了很久,点点头,答应了,“真是的……一点鱼都吃不完。”他抱怨道。
男人笑得更欢了。
一大盆香气喷喷的烤鱼,在不久后端上来。一条烤鱼,足足有沈晚遥一条手臂大小。
烧得外焦里嫩,很是美味。
吃完烤鱼,吃饱的沈晚遥又开始犯困。
他肚子很撑,习惯性地想找人揉肚皮。可他扭过头,看到那对与林见海有些出入的陌生金色眼眸,瞬间打消了这个念头。
心里冒上点失落。
谁知男人伸手拍拍沈晚遥鼓胀的肚子,道,“我帮你揉揉?”
沈晚遥惊讶他知道自己吃饱后的小癖/好,但他立刻摇头,“不不不不。”
这个目标太可怕了。
“…………”男人缩回手。淡声道,“睡吧。”
沈晚遥缩回被窝,同时很疑惑——按以往的套路,这个目标不可能只是单纯地请自己过来……吃烤鱼。不应该是当面戳破自己是偷草药的小偷,然后打一顿吗!
男人枕在他脑袋边。
他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猛地察觉到男人以极快的速度,把手伸进他的后衣摆里。
沈晚遥惊恐地睁大眼睛,正要叫流氓。
男人的手却不往裤子那里伸,他伸到沈晚遥尾椎处,那里……有一个兔子尾巴状的小毛球。
沈晚遥尾巴隐藏起来,就是缩成一个小毛球。
男人用力地揉了揉。
慌乱之下,沈晚遥猜测出男人的真正目的。
他听系统提起过,这个目标在渡劫期,要找帮他渡劫的人,那个人长有兽尾巴……
再加上,自己偷草药那一次,尾巴可能被目标看见了。
然后……
随即男人听到“砰——”一声,像气球爆炸的声音。
少年缩在被窝里,白皙、精致的脸颊染上红晕,像两抹桃花。他攥紧被子,咬紧唇,身后一条超级大、超级毛茸茸的白色尾巴,轻轻地摇来摇去。
少年可怜巴巴的声音很轻,像蚊子叫,“呜……尾巴被发现了……”
男人的脸英俊而完美,高鼻薄唇,麦色皮肤,双眸紧闭,长睫垂落。身形很高大健壮,能
沈晚遥没想到这么快会被发现,苍白一张小脸,窘迫极了,不知所措。
他总不能说自己是刺客,想过来杀你。慌乱之中,他支支吾吾:“我、我是路过的……”
他说完,又觉得这个理由太荒谬了,哪有人路过会路过到别人床边?
他急中生智,红着脸,补充:“对不起,我是小乞丐,太渴了,想进来要点水。”
“我经常在东边的集市乞讨,你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那里打听到我,我是全城最会乞讨的小乞丐。”
霍闻洲擡眸,扫了他一眼。
“桌面有水。”
嗓音低哑粗砺。
沈晚遥果真在床头桌面看见一个茶壶。
他喝完茶水后,心想。
他纵然是来刺杀将军,也不能来了就离开走,会被发现他根本没有对霍闻洲动过手。
他至少得待够一个晚上,才能和那个神秘男人说,他在埋伏途中,被将军发现,和将军厮杀了一整整晚,最后失败了。
至于怎么打磨一晚上的无聊时间。
沈晚遥看向霍闻洲的腿,“先生,作为喝水的报酬,我可以帮你清理下伤口。”
“嗯。”男人回应。
他搬了一个板凳,坐到床边,解开对方的腰,端详起来。
男人的腰确实伤得很重,白森森的骨头露出,原本是腹肌的血肉和筋膜外翻,外边一圈肉已经腐烂,抹在肉上的药粉已经许久没换,发黑发干。
沈晚遥:“先生,你的宅院里只有你一个人吗?没有奴从帮你换药?”
“没有。”
沈晚遥在屋子打了一盆水,扯了几块干净的布,给霍闻洲清理伤口。
其实他压根不懂疗伤,全程在装模作样。
他知道霍闻洲伤得这么重,在医疗不发达的古代,伤口不可能清理得干净。
他也注意到男人的眉头一直在紧皱,明显在忍痛,能让一个将军这么痛,伤口可能已经伤到内脏。
霍闻洲注定活不久。
可能只能熬六七天,然后因为伤口感染,发热死去,狼狈孤独地死在黑黝黝的小屋里。
但沈晚遥是神明,有别的办法。
他点开了主神面板里的功能,按下了[疗伤]按钮。
白光闪过,霍闻洲的腰部,倏然变好了一点点,腐烂的血肉消失了,只剩下猩红的新鲜血肉。
霍闻洲注意到腰部变得不再这么痛,余光瞥向腰,让他疼痛难忍的腐肉竟然不见了。
他挑起眉,眯起沉沉的双眸,打量起帮他疗伤的小乞丐。
沈晚遥帮他疗完伤后,犯起困来,脑袋一垂一垂,雪白的小脸红扑扑,双眼闭着。
他的手没撑住脑袋,噗咚一声,头倒在了霍闻洲的胸膛。
霍闻洲能清晰感受到对方一张软绵绵的脸,滚热的气息喷洒在他的胸膛,能清晰闻到对方头发的香气。
保守的男人皱起眉,双手托起沈晚遥,让他睡到自己身边。
……
沈晚遥醒来后,太阳已经晒屁股了。
他猛地清醒,想起自己和蒙面男人约定过早上六点碰头,现在都快中午了!
床上的霍闻洲不知所踪,可能是去洗漱或做饭了。
沈晚遥管不了他,匆匆忙忙穿好衣服,下了床。
临走前,他拿出匕首,在霍闻洲换下来的纱布抹了抹,将刀尖抹上血迹,才心满意足离开。
他来到跟蒙面男人约面的地方,那个戴着黑纱帽,遮住脸的男人,远远就在等他。
男人见到他,冷声问:“霍闻洲死了没?”
沈晚遥支支吾吾:“没有……”
“我本来快刺杀成功,结果被他发现,我和他搏斗了一晚,失败了。”
沈晚遥拿出沾满血迹的匕首:“这个刀上面都是他的血,我把他的伤口捅了又捅。”
遮面男人接过匕首,轻轻嗅闻。
“的确是他的血。”
“很臭。”
男人没有为难沈晚遥。淡声:“既然你失败了,我就只能给你一顿饭作为报酬。”
男人从随身携带的布包,拿出一份打包好的饭,递给他。
沈晚遥昨天乞讨没讨到好食物,晚上又去装刺客,耗费了很多体力。
他接过饭,迫不及待掀开饭盖子。
满满一大碗饭菜,映入沈晚遥眼帘。
有大白米饭有鸡蛋,还有两块巴掌大的鸡肉、三根绿油油的白菜呢。
“谢谢先生!”饿极的沈晚遥连忙开动。
小乞丐跟流落小猫似得飞快地吃饭,红粉的小嘴一张一合,露出的小舌头软软嫩嫩,酒窝的位置沾了粒米。
男人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昨晚刺杀没成功,今晚和明晚,都可以继续去刺杀他。”
“你成功杀死他了,我会保你一生富贵。没杀死,我也会奖你一顿饭。”
沈晚遥吃着饭,听到这段话,内心一喜。
他以为刺杀失败,对方就不会再给他当刺客了,没想到这是一个长期的工作?
看来他可以把霍闻洲当成一个长期稳定的饭票!每次都假装去杀他,然后每次都刺杀失败,次次都能吃到饭……
沈晚遥沾沾自喜。
**
接下来好长一段时间,沈晚遥都把霍闻洲当成了饭票。
他每天都对遮面男人宣称,他要去刺杀霍将军了。
然后每晚都以各种各样的假理由,混进霍闻洲的家里。比如“睡大街怕冷”、“我的内裤忘在你家了”、“想来你家洗澡”、“想借一个不要的小盆洗尿尿的地方”……
次日一早,他就会离开家,去见遮面男人,装成厉害的小刺客,跟对方撒谎:
“我昨晚和霍闻洲厮杀了好久!我用力地坐到了他的脸上,试图把他坐死!”
沈晚遥的谎话,每天都有不同的花样。
“我跟他打架时,想尿尿了,幸好他提前认输了,不然我就尿到他身上当攻击他了,——超级厉害的尿尿水枪!”
“昨晚我差点点就能把脚塞到他的嘴巴里了,这样就能噎死他了……”
“下次我会试试看用我的衣物捂死他,唔,不知道贴身的小裤子能不能行……”
遮面男人每次都安安静静地听完,轻轻地笑一笑,然后从布袋里拿出一份盒饭,当成刺杀的报酬给沈晚遥。
盒饭很好吃,可能是男人亲手做的。
一段时间下来,沈晚遥被他喂得有点肉,脸颊多了婴儿肥,下巴圆润,软白的双腿包在小短裤里,勒出了糯糯的腿肉。
除此之外。
沈晚遥还逐渐了解到霍闻洲这个人。
霍闻洲之所以一直待在旧宅院里,孤独一人,从不外出,是因为那次打仗受了重伤,再也没办法当将军了。
他一蹶不振,只能整日阴恻恻地卧床养伤,养在外人眼里永远都好不了的伤。
但沈晚遥每天都悄悄地用神力给他治伤口。
沈晚遥不是无缘无故地帮他。
霍闻洲虽然看上去严肃冰冷,其实对他很好。
他无论用什么理由进来对方的家,霍闻洲都不会赶他走,反而会给他送点小礼物,有时候是一朵很罕见的花、一份刚出炉的馍馍、一匹新买的布……
霍闻洲看他无聊,会让他坐来床边,给他讲军营里的故事,讲大漠与山河。
听得沈晚遥连做梦都是在威风地驰越战场,只不过骑的马是霍闻洲。
霍闻洲喜欢很温柔地摸他的头、背脊,像一只喜欢摸小猫的大狗。
最重要的,霍闻洲不会对他动手动脚,不会对他说一些奇怪的话,丝毫不像快穿世界里的坏男人。
霍闻洲虽然从事军职,但出身与书香门第,教养很好,彬彬有礼。
他只会耐心地教沈晚遥怎么识别坏人,还会教他几道防身术,被坏人欺负时能用上,也教他了以后想结婚了,怎么挑选好的恋人。
沈晚遥跟着霍闻洲,度过了好一段轻松的日子。
在霍闻洲的伤口快好时,沈晚遥一如既往地去找蒙面男人要饭吃。
他觉得霍闻洲真是他的长期饭票,让他一直能吃到好吃的饭。
沈晚遥撒谎撒得很熟练。
他一见到蒙面男人,就皱起细眉,拧起一张小脸,故作苦恼地抱怨:“先生,霍闻洲太难杀了,我昨晚以为我把他杀死了,他都没声息了,结果他突然从裤子里亮出了大武器,把我……”
他叹口气:“所以这次又没成功,报酬又只有一份饭,好可惜哦。”
沈晚遥说完后,蒙面男人迟迟没有拿出饭给他,沉默地站在他身前,沉沉眸光透过黑纱,落在他身上。
他疑惑,走近对方,擡起脑袋,瞅着男人被黑纱蒙住的脸,问道:“先生,你今天是不是忘记什么了呀?比如忘记了有一个可怜的小乞丐在饿着肚子……”
两个人贴得很近。
突然间。
沈晚遥感到有冷冰冰的东西,贴住了他的腰。
他低头一看,看见了蒙面男人不知何时,拿出一把刀,抵在他的腰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