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为什么非要逼他长大?(2 / 2)
“可如果……再加上那段绳索,还有花佛买凶杀人的口供呢!”这是我的第四计,第五计。
杨敏道:“这是刑事案件,数罪并罚,至少十五年,二十年也有可能!”
我在考虑一个问题。
金大发马上快五十了,如果判十年,他出来时已不能为恶。或许还能享受几年天伦之乐。
可如果判二十年,老死狱中的可能性都有!这对别人的意义差不多,可对金薇薇却完全不同,我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
我又问诺姐,“姐!你说咱爸心里想要的那个答案……是让金大发牢底坐穿吗?”
诺姐翻了我一眼,“我怎么知道?他现在对你比对我都好,你自己去问呗?懒得管你们!”
诺姐说完,这才又回屋把门重重摔上。
这时客厅里只剩我和杨敏,她这才忙将我放开,整理了下凌乱的睡裙,尴尬道:“啊柱子,那我也先回去了!”
她刚走了两步,却被我一把拉住,“敏姐!我有事要问你!”
我俩重新坐回沙发上,杨敏有些不自然,捋了捋乱发道:“什……什么事啊?”
我问:“你当律师这么多年,见没见过在法与情之间……十分两难的人?”
杨敏见我是问这个,这才又镇定下来,“当然见过,还不止一例!不过……这里面的情况通常很复杂!”
“怎么个复杂法?”
杨敏道:“这要看具体情况,比方说:如果是公情,啊……公情这个词是我自己定义的,也就是涉及社会道德、公众舆论……”
“在被告人触犯法律危害不大,影响也不大的情况下,的确有不予追究、撤诉的。这种我们律师也往往不会干预!”
“不过如果属于私情,这就相对复杂了!因为私情往往带着鲜明的个人目的与情绪,我们会警告当事人多方位思考……”
我想了想,我对她们似乎还算不上私情。主要是对金薇薇的一种愧疚,还有对肖桂英的一种同情。
杨敏继续道:“可如果是刑事案件,我们律师能做的也不多。因为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公诉案件通常不可能撤销,自诉案件……可以酌情考虑!”
干爹的案件属于自诉了!还有我和杨敏,虽然花佛暂时还没对我们造成伤害,可谁也保证不了以后!
而干爹那……我不能替他拿主意!而且……肖桂英准备支持我筹备国栋地产的事儿,我也必须先跟干爹商量。
第二天一早,我提前给干爹打了电话,得到明确答复后。我让金薇薇下班在公司等我。
这一天,我没有过多留意田珍珍,因为在还没整理好我自己的思绪之前,我不想让我的心情乱上加乱。
等去接金薇薇时,诺姐也在。两人共同站在国栋建筑那红底金字的招牌之下,显得那样的和谐与自然。
金薇薇一下跳上摩托车后座,还是那样抱着我的腰,抠着我腹肌上的缝隙。
撅着小嘴儿道:“还是你的好玩儿!诺诺姐的肚子都不能玩儿连连看!”
诺姐气道:“疯丫头!我说怎么一坐后面就抠我肚脐眼儿!”
我笑道:“姐!你真不去?”
诺姐翻翻白眼,“我现在回去岂不是很多余?切!帮我带酱肉包子回来吧!”
我一笑,“坐稳了!我带你去玩儿!”随后一脚轰开了油门。
巡航摩托在高速路上飞驰,金薇薇才想起担心,“我们……这是去哪儿呀?”
我斩钉截铁,“回工县!”
可我所不知道的是:这一行,我们却早已被人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