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三章 没有这个义务(1 / 1)
小鸡需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才能长成,而鸭子也是需要差不多相同的时间。
如果真按照侯振华说的,董晴确实刚刚的一套言辞说的太过好听了,经不起细细琢磨,稍微知道些农家常识的,都能反应过来,可偏偏在座的人,不是养尊处优的王爷郡主,就是对董晴心生好感的人,自然不认为董晴刚刚的一番言论是在夸夸其词、巧言令色。
可董晴听了侯振华的话后,还能微笑面对,在其他人眼中,董晴这是自信有涵养,可在侯振华看来,董晴这就是没将他放在眼里。
“怎么?老夫说的不对吗?你说的这些只是你的片面之词,说的好听,好像你们家养活了一村的人似的,可实际上呢,你们家之所以不在镇上直接买鸡鸭猪,想来是因为镇上卖的贵吧?!明明是你们家想要将卤菜的成本压到最低,反到将自己夸成了大善人。”
“鸡鸭的成熟期我自然知道,之所以知道,才敢放言说只要他们养了卖给我家,我家就收,不然我家仅仅是靠卖卤菜,就算是生意再好,也不可能吃得下几个村子的鸡鸭,不过鸡鸭如果是分批成熟送过来,我家就能完全吃下,要是突然有哪天卖鸡鸭的多了,也不怕,鸡鸭都是活物,暂时放个一两天,我家也能慢慢消耗掉。”
董晴之前是觉得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犯不上和袁筱筱讲,毕竟一个郡主对于这些可能一辈子也接触不到,因此便不需要知道,不过现在侯振华既然说出来了,她怕袁筱筱和袁恒误会,只能解释。
“是,对于已经揭不开锅的穷苦人家来说,要是靠养鸡鸭赚钱,确实慢了些,不过我可从没说过我要帮助每一个人,也从没说过要帮助那些揭不开锅的穷苦百姓啊,我只是想要尽力帮助村里的穷苦人家,给他们多一条致富的道路,至于他们怎么做,就全要看他们自己了,我这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像侯大儒这样的大人物都不能教诲天底下每一位学子,你认为我们家刚卖了一个多月的卤菜,就能够帮助附近村子里所有的穷人吗?”
是啊,董晴并没有说过要帮助每一个穷苦人家,只是说他们家现在有能力了,能帮就帮村里的人一把,是侯振华过分解读了。
董晴最后说的那句话,让侯振华的面上有些挂不住,只能干巴巴的说道:“老夫只教诲可教之才。”
随后又不甘心,于是说道:“还授人以渔?哼!别说的那么好听,只不过是你们家为了减少卤菜的成本才选择从村民手中直接收鸡鸭罢了。”
“看来侯大儒还深谙买卖之道啊,不错,在村民手中收来的鸡鸭确实要比在镇上直接买要便宜一些,可是你忘了,杀鸡宰鸭的工作也是需要人去做的,一个人一天的工钱就需要几十文,所以单单是人工费,一天就要两百文左右,这样算下来就和镇上卖的差不多了。”
袁筱筱听了,点了点头,突然间又跳回到了上一个话题,“那些快揭不开锅的穷苦人家可以去帮着收拾鸡鸭啊,这样一天就有几十文,总不至于饿死了。”
虽然不知道袁筱筱为什么会突然说起这个,但董晴就事论事的点了点头。
容蓉插嘴说道:“确实是,房山村就有一对姓郑的姐弟,就在帮着收拾鸡鸭干活赚钱。”
说完,还看了一眼侯振华,虽然容蓉轻易不愿和别人争吵结怨,但这人嘲讽自家,容蓉心中也有些生气,所以看向侯振华的这一眼,充满了挑衅。
侯振华心中气急,他昔日在京中是和何等的风光,受众人敬仰,就连皇上对他的学识也是大加赞赏,还让他教导过宁王功课,可现在呢,居然连一个村妇都敢如此挑衅,今日要是不能从董家人这里找回脸面,那想来他在昭德王府也混不下去了。
虽然很想说些什么,可这个话题毕竟是袁筱筱先提出来的,侯振华有些叫不准袁筱筱的意思,便没有出言,想要听听董晴接下来怎么反驳。
只听董晴继续说道:“其实在镇上直接买鸡鸭猪,要方便许多,价钱方面也差不了多少,我家原本就是打算在镇上直接买的,可当时有人见我家生意红火,联合镇上其他的卤菜老板,让市场上卖肉的人不卖肉给我家。那时我家刚去镇上做生意,人生地不熟的,买不到肉,总不能只卤些花生萝卜之类的素卤菜吧,于是我们就向村里的人收,愿意卖的,我们都收。镇上的那些人势利眼,不愿意卖,我们还不买了呢,从村中收鸡鸭,自己宰杀,不仅价钱上照比镇上便宜一些,还可以避免很多屠宰上的浪费,就好比血和下水,这都是很美味的东西,扔掉可惜了。”
齐国原本就有用动物血做成血豆腐的吃法,不过能接受的人并不多,做血豆腐的方法也没有流传开来,现在整个石安镇只有董家一家有卖血豆腐的。
但是自从董家开始卖了之后,石安镇上的人渐渐开始接受了这个味道,也爱上了那滑嫩的口感,许多人家在杀鸡杀鸭的时候,也有将血留下,只是做出的血豆腐,没有董家做的好吃罢了。
而董晴对于做血豆腐的方法也没有私藏,现在随便问一个北峪村的人,想来都会知道怎么做。
“明天我也要尝尝你家的血豆腐,说的我都好奇了,没想到这么多东西都可以吃啊。”袁筱筱惊讶道。
董航此时出声补充道:“那些鸡毛可以做成掸子用来打扫灰尘,鸭毛可以做成被褥棉衣用作冬天保暖,猪毛可以做成刷子,这些我姐都和村里的人交代过了,不过这些她不收,村里人可以自己处理,是留作自用还是卖钱,都随他们,总不能什么事都让我姐帮他们规划好吧,我姐可不是他们的父母火子女,没有这个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