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很难不爱(2 / 2)
沈暮春被气笑了。
偷羊事件里有垂耳兔的手笔。
又或者说,他才是那个始作俑者。
结果这厮整日在屋里装相。
姐姐吃肉好可怕啊。
姐姐不要吃兔兔。
姐姐现在想回去抽他两鞭。
不把兔子抽得哭唧唧……她就不姓沈。
“把羊还我,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沈暮春瞪着巴赫,表情咬牙切齿。
他却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
从头到尾,连头发丝都没放过。
“羊没了。”
整个山上住着狼族。
两头羊哪里够它们塞牙缝。
沈暮春早猜到了。
“你赔我。”
来龙去脉很清楚。
她也用不着费太多口舌。
“今天那半头我收下了,还差一头半。”
沈暮春说完,巴赫就点点头。
“等你吃完门口那些,我会给你送肉的。”
他答应垂耳兔的计划就是为了这。
不用她说,自己也会送的。
“哦。”
沈暮春并没有表示感动,还拔腿就走。
巴赫立马伸手抓住她一条胳膊。
“外面危险,你别乱跑。”
男女力量悬殊,沈暮春挣不开。
“这就是你刚刚假装不认识我的理由?”
她一开门就猜到是他。
偷羊的是他,出现的也是他。
如果不是巴赫装陌生狼,还要把人叼走,自己才懒得戳穿他们的小心思。
“外面危险,你不该独自出门。”
他这么说便是默认了。
沈暮春本想拿鞭子出来抽人。
但转念一想。
“那你能带我去吗?”
她突然满眼希冀地看着巴赫。
他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
“好,我们去哪?”
大灰狼自小就长在这断脊雪岭上。
让它驮着人在雪地里跑,简直轻轻松松,比沈暮春自己一人徒步快多了。
“右边,右边,对,一直走……”
她骑在大灰狼身上指挥,它也卖力地跑,很快就见到兰元澈所在的山洞。
“到了,到了,就这里。”
沈暮春从狼身上滑下来。
落地之后,满意地拍拍它的头。
那手势像在逗自家小狗。
可大灰狼一点都不介意,还主动往上蹭,完了又伸出舌头去舔她手掌心。
沈暮春准备收手,它更是追着舔。
仿佛遇到什么珍稀的东西。
一秒都不想停下来。
“……好了好了。”
她适时地打断这不合时宜的亲昵。
“你在这里等我一下好吗?”
如果大灰狼只是一只狼,像野兔子一样,不会一眨眼就变成雄性兽人。
沈暮春一定特别特别喜欢它。
毕竟,大灰狼长得实在好看。
毛是银灰色的。
眼睛是琥珀色的。
四条腿跑起来像风一样。
最最重要的是,比兔子好使唤多了。
她,不是,人类很难不爱。
“嗷呜~”
它哀咽了一句,算是答应了。
沈暮春这才放下心来,转身去扒草。
大灰狼就在她背后默默看着。
沈暮春进了山洞。
里面跟之前来时不一样。
那些会发蓝光的苔藓好像休眠了。
晶石没有光源折射,也展示不出璀璨。
整个环境显得灰灰暗暗的。
她看不清脚下,只能摸着洞壁前行。
“元澈,元澈你在吗?”
昏暗之中,有东西在地面缓缓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