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南华军人的待遇(1 / 2)
1955年,南华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士兵的待遇变成供给制+工资的模式,不再是过去桂系直接发“全额”军饷的模式。
国防军会保障士兵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为了鼓励人们主动服役,国防军还会为士兵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技能培训等福利。
国防军的士兵的工资标准是按服役年限递增,这不仅可以减轻南华政府的国防开支,还可以让服役年限较长的士官和军官能够专心提升战斗素质,不用为碎银几两而苦恼。
根据1955年南华政府颁布的《南华共和国国防军士兵薪资办法》的规定,工资标准如下。
第一年:1200元
月(新兵入伍首月即可领取)
第二年:2000元
月(较第一年增加800元)
第三年:6000元
月(增加4000元)(士官)
第四年:7000元
月(增加1000元)
第五年:8000元
月(增加1000元)
第六年:10,000元
月(增加2000元)
第七年:12,000元
月(增加2000元)
第八年:14,000元
月(增加2000元)
第九至第十一年:每增加一年,津贴增加2000元,直至第十一年达到20,000元
月(封顶)。
国防军这一标准的特点是前期小幅递增、后期加速增长,既考虑了新兵初期的生活适应需求,也通过后期较高的工资鼓励有能力的士兵长期留在军队发展。
国防军的军官工资则是按军官级别划分的。
1955年,南华政府对国防军的军官实行级薪+军龄补助金的制度,薪资按级别确定,军龄补助金按参军年限递增,每5年递增10%,最多30%。
副排级军官:薪资为6000元
月,军龄补助金是600元
月(参军五年),月薪合计6600元。
正排级军官:薪资约7000元
月,军龄补助金约700元
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7700元。
副连级军官:薪资约8000元
月,军龄补助金约800元
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8800元。
连级军官:薪资约9000元
月,军龄补助金约900元
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9900元。
副团级军官:薪资约10,000元
月,军龄补助金约1000元
月(参军5年),月薪合计11,000元。
团级军官:薪资约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