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泥沼与钢铁(一)(2 / 2)
“把这帮红毛鬼的家里闹个底朝天,让他们前面打仗,后面起火。”
“正是。”张牧之点头,“而且,要找准机会。现在不动,是怕撞上他们的先锋,等双方在老虎岭接战,你就带人转圈,绕到他们后面去。”
阿昌叔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土。
“行。这活儿,我接了。”
“牧之啊,正面的硬仗,就交给你这帮读过书的学生仔了。别给咱们华人丢脸。”
“捅人后门的这种活儿……”
阿昌叔把砍刀插回腰间,“我倒是乐意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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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兰芳阵地。
这里并不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而是一个典型的热带丘陵隘口。两座覆盖着密林的小山包夹着那条唯一的硬土路,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漏斗。
面前的阵地静悄悄的,地面上的部分甚至十分简陋。
没有高大的寨墙,没有飘扬的旗帜。
只有几道横亘在路中间的、看起来并不算太高的覆土胸墙,上面插着一些削尖的竹刺。
但在张牧之的眼里,这是一座精心计算过的死亡迷宫。
他趴在第一道战壕的观察孔后,手里拿着望远镜。
他的身边,是兰芳新军第一营的士兵。这些年轻的客家后生,大多只有二十多岁,甚至更小。他们剪掉了辫子,头上裹着吸汗的布条,身上穿着便于活动的灰色短打。
他们手里紧紧攥着的,是清一色的“振华一式”——澳门仿制的温彻斯特1873杠杆步枪。虽然发射的是.44手枪弹,有效射程只有两百米,但这正是张牧之想要的。
和职业军队比射击准度,比换弹速度和组织度是找死。
“教官,红毛鬼刚才露头了,折腾了半天,咱们怎么不趁机打几枪?”
旁的新军队长低声问道,他有些不解。刚才荷兰人像蚂蚁一样在林子里进进出出,正是放冷枪的好机会。
“急不得。”
“他们越谨慎,说明他们越不想输。但也说明,他们越急。”
张牧之指了指远处,
他指了指战壕前方约一百五十米处的一块涂了白漆的石头。
“看到那块石头了吗?那是咱们正面阵列的死线。荷兰人不过那块石头,你们不许开枪。谁要是敢提前开枪暴露火力,老子先毙了他!”
张牧之对着传令兵说道,“把红毛鬼放进漏斗底再打。”
“那些拿夏普斯的让他们有把握再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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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一点一刻。
第一轮接触战开始了。
范德博世中校率领的安汶雇佣军,是这片丛林里最危险的猎手。这些来自摩鹿加群岛的土着士兵,身材矮壮,凶残好斗,是雨林里的猎犬。
他们没有走大路,而是手持砍刀,在两侧的灌木丛中像猴子一样穿行。
“小心脚下!”一名安汶军士长低声喝道。
话音未落,“崩”的一声闷响。
走在最前面的一名尖兵,脚下绊到了一根隐蔽的藤蔓。
在他身侧的灌木丛中,一排早已弯曲绷紧的青竹瞬间回弹。竹梢上绑着数根锋利如剃刀的竹矛,在这个距离上,动能惊人。
“噗嗤!”
竹矛毫无阻碍地穿透了那名尖兵的大腿和腹部,将他整个人钉在了后面的一棵大树上。
“啊——!!”
凄厉的惨叫声瞬间撕裂了雨林的寂静。
紧接着,仿佛是触动了某种开关,响起了稀疏但致命的枪声。
“砰!砰!”
那不是连珠枪的声音,那是夏普斯步枪沉闷的轰鸣。
这是老兵组成的狙击小组。他们藏在战壕前方,手里拿着这种大口径单发步枪,专门盯着安汶人的军官和士官打。
“敌袭!散开!散开!”
范德博世中校拔出左轮手枪,躲在一块树后大吼。
他引以为傲的安汶营,在还没看见敌人的时候,就已经倒下了十几个人。这种看不见的恐惧,比面对面的冲锋更折磨人。
“不要管两侧的骚扰!”
后方传来了咆哮,通讯骑兵挥舞着令旗冲了上来,“将军有令!安汶营立刻压制两侧火力!向前推进,第一野战营,拉开阵线,展开队形,快速集结,把那道土墙推平!”
真正的进攻开始了。
随着军号声响起,荷兰皇家陆军第一野战营的六百名士兵,从纵队快速往前推进,从林荫道中走了出来,展开横向的射界。
这支主力部队,下辖三个连,其中更是有一支全部由欧洲白人(荷兰人、德国雇佣兵、比利时人等)组成的主力。负责关键突击或防守。
由于白人招募困难且死亡率高,被寄予厚望。
道路尽头,无需苦力再做清理,兰芳人已经在等他们了。
荷兰主力听着号手的声音,军靴踩在泥泞的路上,发出整齐的“哗哗”声。
这是一种出现很久但依然极具威慑力的战术——线式战术。
在开阔的欧洲平原上,这样的方阵是无坚不摧的。但在狭窄的老虎岭隘口,他们的动作显得有些混乱。
“快!组织第一轮压制——!”
指挥官高举指挥刀。
“第一列,跪姿!第二列,立姿!”
“目标前方土墙,五百米!齐射准备!”
六百支博蒙特步枪平举,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远处的兰芳阵地。
“Vuur!(开火!)”
“轰——!”
一阵爆豆般的巨响,白色的硝烟瞬间弥漫了整个路口。
密集的铅弹如同暴雨般泼洒向兰芳阵地。泥土飞溅,原本插在胸墙上的竹刺被打得粉碎。
然而,兰芳的阵地静悄悄的。
没有人还击。
除了几顶被故意挑在木棍上的斗笠被打破外,荷兰人似乎是在和空气作战。
“这就是他们的本事?”
荷兰营长轻蔑地笑了笑,“装填!前进一百米!再次齐射!”
荷兰军队开始迈着正步逼近。
四百米。
三百米。
两百米。
距离越近,荷兰士兵的心里越发毛。那个死寂的土墙后面,仿佛藏着一只张开大口的怪兽。
“长官!进入二百米了!”
“继续射击!压制他们!”
又是一轮排枪。硝烟更浓了。
就在荷兰人准备发起刺刀冲锋,一举拿下这道看似脆弱的防线时,异变突生。
一直沉默的兰芳阵地,突然活了。
张牧之在那块白石头后面,猛地吹响了铜哨。
“打!!!”
“咔嚓——砰!”
“咔嚓——砰!”
“咔嚓——砰!”
这不是整齐的排枪,这是一股连绵不绝、如同织布机一般的金属风暴。
数不清的温彻斯特步枪同时开火。
在这个距离上,不需要精确瞄准。兰芳的士兵们只需要疯狂地拉动杠杆,扣动扳机。
温彻斯特步枪的射速是每分钟15发以上,而荷兰人的博蒙特步枪每分钟只能打3到4发。
在这一瞬间,兰芳阵地倾泻出的弹雨密度,是荷兰人的五倍以上!
.44口径的铅弹虽然穿透力不如步枪弹,但在打中人体时会发生翻滚和变形。
冲在最前面的荷兰第一排士兵,甚至来不及发出惨叫,就像是被割倒的麦子一样,整整齐齐地倒下了一片。
鲜血瞬间染红了硬土路。
“隐蔽!隐蔽!”
白人队长惊恐地尖叫,他从未见过如此密集的火力。
但在这狭窄的隘口,往哪里隐蔽?
两边是泥沼和藏着冷枪的丛林,前面是弹雨,后面是拥挤的后续部队。
“不要停!他们装弹需要时间!冲上去!拼刺刀!”
一名勇敢的荷兰少校挥舞着战刀,试图组织反冲锋。
可惜,这是连珠枪。
只要组织好轮换,它是没有空窗期的。
兰芳士兵打完弹仓里的子弹,只需要十几秒钟就能塞进新的子弹,或者直接轮换队伍。
那个冲锋的少校还没跑出十米,身上就爆出了七八个血洞,整个人被打得踉跄前扑,重重地摔进泥里。
“炮兵!炮兵在哪?!”
范德博世中校在后方看到了这一幕,气得浑身发抖,“把克虏伯炮调上来!快!建立炮兵阵地!给我轰平那个土坡!”
短短的一个接触战,怎么突然变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