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书盟
会员书架
首页 >女生言情 >穿越1858年的澳洲 > 第422章 构建司法独立体系,划定司法审判标准

第422章 构建司法独立体系,划定司法审判标准(1 / 2)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

制宪局的铜灯在子夜仍亮着,章先生将《司法独立章》草案的定稿摆在长案中央。案头并排放着三样东西:一柄生锈的旧枷锁(前几年私刑留下的证物)、一本翻烂的《大明律》、一叠西洋《司法程序汇编》。三十余名起草成员围着长案而坐,烛火在他们脸上投下深深浅浅的光影——这是自治领首次将“断案”从行政权里剥离出来,既是要终结“官说啥是啥”的糊涂账,也是要给百姓一个“说理的地方”。

一、独立原则:让“断案的”不看“当官的”脸色

“司法独立,说到底就是‘审案的不受当官的管’。”王博士将西洋汇编里的“法官独立”条款用红笔标出,“前阵子西片督办插手一桩土地纠纷,只因被告是他远房表亲,就硬生生把‘侵占’判成‘借用’,原告气得差点跳河——这种事必须根绝!”

众人沉默,谁都见过“权大于法”的荒唐。东片曾有个里正,自己偷了商户的绸缎,反倒让巡吏抓了个无辜的货郎顶罪,就因为“里正说啥,巡吏就得办啥”。

章先生提笔写下:“司法权独立于行政权、军权,法官审判不受任何官员、机构干涉,唯依法典行事。”写完又觉不妥,补充道:“法官由议会推举、领主任命,任期五年,非犯重罪不得罢免——得让他们敢判、能判,不用怕丢饭碗。”

“那法官要是徇私咋办?”李铁匠粗声问,他弟弟去年被诬告偷铁,就是因为法官收了原告的银子。

“得有‘法官弹劾制’。”周夫子敲着拐杖,“议会设‘司法监察员’,专门查法官是否公正。若有受贿、枉法,查实后不仅罢官,还得按同罪处罚——他判人偷东西,自己受贿,就按‘偷窃+枉法’两罪并罚。”

这话让众人点头。陈老农想起村里的老话“官官相护”,如今给法官套上“独立”的光环,又系上“弹劾”的绳子,才算把这桩心事放下。

二、层级体系:从“村里吵”到“堂上判”

“案子有大有小,总不能鸡毛蒜皮的事都往总署送。”西片的老狱卒开口,他管了十年牢房,最清楚“小事拖大”的祸害,“张家丢了只鸡,李家占了半尺地,这些事村里就能了,犯不着惊动大法官。”

起草团队据此搭起三级司法体系:

-村社调解处:里正+乡老三人组成,管邻里纠纷、小额债务(不超过十两银)、轻微口角,以调解为主,双方同意即可结案,不服可上诉。

-片区法庭:设法官一人、陪审员三人(从本地乡绅、商户、农户中选),管盗窃、斗殴、土地纠纷等中等案件,法官主审,陪审员投票定“有罪与否”,不服可上诉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总署设最高法院,由三名大法官组成,管杀人、叛国、官员贪腐等重大案件,以及片区法庭的上诉案,判决为最终结果,不得再诉。

“陪审员是干啥的?”有人问。王博士解释:“就是让百姓代表盯着法官。比如审偷牛案,陪审员得是懂农活、知村情的人,法官要是乱判,他们能当场质疑,投票时还能否决——这叫‘百姓断百姓的案’。”

北片曾有个案例:猎户张五被诬告“偷猎保护动物”,片区法官本想重判,陪审员里的老猎户却说“那动物根本不在保护名录里”,最终改判无罪。这案例被写进《司法层级则例》,成了“陪审员作用”的生动注脚。

三、管辖范围:给每个“堂口”划清“地界”

“得说清啥案子归谁管,不然又要扯皮。”刑部尚书指着案头的卷宗,“去年南片有个商人,在东片被抢了货物,南片说该东片管,东片说人是南片的,推了半个月没立案——这漏洞得堵上。”

经过七次讨论,管辖规则终于定下来:

-属地管辖:案子在哪发生,就归哪的法庭管(如东片被抢,就由东片法庭审);

-身份管辖:官员犯罪,不管在哪,都归最高法院审(防止地方官包庇);

-级别管辖:偷鸡摸狗归村社,杀人放火归最高法院,中间的归片区,按“事的大小”划线。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