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宪法》大纲的起草(2 / 2)
他就像一个高明的厨师,面对着各种截然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食材”(观点),努力地想将它们调和成一锅至少能下咽的“宪法浓汤”。
最搞笑的一次争论,发生在关于“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但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这一条时。
一位老学究忧心忡忡地问:“陆相,这‘结社自由’……若是有人结社谋逆,该如何是好?”
陆明还没回答,旁边一个年轻气盛的律政学员就抢答了:“谋逆自有谋逆罪论处!不能因噎废食!难道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就禁止天下人用菜刀吗?”
老学究被噎得一愣,随即怒道:“强词夺理!菜刀是工具,结社是人心!岂可混为一谈?!”
那学员不服:“人心叵测,更需法律明辨是非,精准打击!总不能因为担心有人使坏,就把所有人都当贼防着吧?那跟因言获罪有何区别?”
“你……你……”老学究指着学员,气得手抖,“黄口小儿,不知天高地厚!”
学员昂首挺胸:“吾等乃是为万世开太平!岂能因循守旧,畏首畏尾!”
眼看又要吵起来,陆明赶紧敲了敲桌子:“好了!此条的核心是‘自由’与‘法律边界’。具体如何界定这个边界,防止滥用自由危害社会,又保障公民正当权利,正是我们需要细化的。继续讨论下一条……”
经过无数次的争吵、妥协、修改,甚至陆明偶尔的“独断专行”(在一些核心原则上寸步不让),一份初步的、充满了各种括号(待议)、下划线(重点)和备注(解释)的《大周宪政大纲》草案,终于艰难地诞生了。
它虽然粗糙,甚至有些条款自相矛盾,但几个划时代的原则被明确写了进去:
1.法律至上原则:宪法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任何法律、法令不得与之相抵触。
2.权力制约原则:皇帝权力由宪法规定和制约;设立议会(资政院、民议院)分享立法权和监督权;司法独立。
3.基本人权保障:明确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享有言论、出版等多项基本权利(当然,也规定了相应的义务和限制)。
当陆明将这份墨迹未干的草案初稿,呈送给年轻皇帝柴宗训御览时,柴宗训看得极其认真,时而皱眉,时而点头。
“太师,这份大纲……确实前所未有。”柴宗训放下稿子,长长吐出一口气,“尤其是这‘皇帝权力由宪法规定’和‘议会’……恐怕会引来滔天非议。”
“陛下,”陆明平静地说,“改革从来不会一帆风顺。但历史的潮流,浩浩荡荡。一个更加制度化、更有韧性、更能保障民权的国家,才能应对未来的挑战,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这份大纲,便是为此打下第一块基石。”
柴宗训沉默片刻,眼中闪过一丝决然:“太师所言,朕明白。只是……这议会如何组成?资政院与民议院,其议员从何而来?由谁担任?若不能代表天下民意,这议会岂非成了空中楼阁?甚至可能被权贵把持,与旧制何异?”
他敏锐地抓住了关键问题。光有宪法框架不够,还需要让这个框架运转起来的血肉——那就是代议机构,以及推选代议机构的机制。
陆明看着已经开始思考具体操作层面的年轻皇帝,心中欣慰,知道火候到了。
“陛下所虑极是。”陆明点头,“议会的组成和选举方式,是确保宪政能否落地的核心。此事关系重大,牵涉极广,需要广泛征求意见,谨慎设计。臣以为,或可先进行一些……小范围的、尝试性的举措?比如,在某些条件成熟的地区,尝试推选一些士绅、商贾、学者代表,组成一个咨议性的机构,就地方事务发表意见,积累经验?”
他没有直接提出普选或者具体的选举制度,而是提出了一个更温和、更具操作性的“试点”思路。
柴宗训眼睛一亮:“太师的意思是……先搭建一个雏形?在实践中摸索和完善?”
“陛下圣明!”陆明拱手,“正所谓‘摸着石头过河’。待取得经验,证明其行之有效后,再逐步推广,乃至写入宪法细则,方为稳妥之道。”
柴宗训用力点头,脸上露出了跃跃欲试的神情:“好!就依太师!此事,也请太师一并筹划!朕很想看看,这‘议会’的雏形,究竟是何模样,又能发挥何等作用!”
看着年轻皇帝对未知制度充满好奇和探索欲的样子,陆明知道,又一个影响深远的变化,即将在这个古老的帝国悄然发生。
而此刻,他们两人都还不知道,这第一次“议会尝试”,将会在帝国的政治生态中,激起怎样意想不到的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