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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爱默生与大英帝国的又一次胜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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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萨诸塞州,康科德。

和纽约的繁华相比,这里却像是另一个世界。

在夏日的时候,整个镇都会被一种明亮而温暖的绿色所覆盖。可惜如今已经是冬日了,一切都光秃秃的,田野也被白雪所覆盖。偶尔有马车从道路上驶过,压出清脆的声响……

这座镇紧邻着如今美国的文化思想中心波士顿,但同时又保留了不少乡村的美景。也因此,不少美国文化界的名流都居住于此。

比如《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以及《红字》的作者霍桑.……著名的列克星顿的枪声就发生在这里不远处.……

道路的尽头是一栋新英格兰式的两层建筑,房屋的外墙被刷成了白色,窗户上还装饰着深色百叶窗。在书房中,一位身材瘦削高挑的男子合上了手中的书籍。

(此时爱默生居住的房屋,如今依然保持着原貌)

正是米歇尔的《谁动了我的鹿群?》

他长着一副长脸,不仅额头高而宽阔,鼻梁更是极为突出。总体上有一种知识分子的严肃与儒雅,甚至看上去有些文弱。

但谁因为他的外表而轻视他,那可就大错特错了。这种外表的文弱,仅仅只是伪装。尤其是在那些关乎思想的问题上,他比任何评论家都难以对付.……

此人正是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

美国思想史、文学史上最为重要的奠基人物之一,超验主义的奠基人。

(中年爱默生的肖像,接近于此时1837年的时刻。)

至于什么叫做超验主义嘛……

虽然名字比较玄乎,但是简单的来,就是不要过于迷信权威,而是依靠自己去感受,自己去思考,依靠自己去寻找真理。

要相信自己!

从某种角度来看,与中国的陆王心学颇有些相似之处。

当然,如今的爱默生还不是后世那个大思想家。不过今年对于他来,也颇为关键。在6月份,他发表了《美国学者》这部作品。

直接提出了他思想的核心。美国文学、美国的思想应该要站起来了,而不是盲从于欧洲,一直做欧洲人的学生……

:

总而言之,美利坚不仅在政治上要独立,并且在思想文化上也应该独立。在后来,甚至有人把这篇作品称之为美国文化上的《独立宣言》。

不过值一提的是,在原来的时空中,就在11月份,爱默生还在为好友托马斯.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的出版奔波……

虽然美国人不能盲从于欧洲,但是帮助欧洲的好友出版作品不算。

如今美国的报纸上,关于米歇尔的作品简直是长久不衰的热点。

爱默生自然也看到了,刚开始他还觉有些荒唐。

一个来自大英帝国的勋爵,居然在讲述着美利坚精神?这实在有些荒唐。

另外,不少报纸上对于米歇尔作品的吹捧,已经到了有些夸张的程度了。

似乎只要读完了《谁动了我的鹿群》这本书,失业者第二天就能够找到工作,而破产商人也能够快速地东山再起……

不管外面的舆论如何,爱默生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他要亲自读一读这个米歇尔勋爵的作品。

不仅仅是《谁动了我的鹿群》,还有福尔摩斯相关的故事。

然而在读完之后,这位思想家不不承认,这个来自英国的天才作家确实相当有本事。

尤其是福尔摩斯的故事,让他颇感意外。

虽然他对于那些来自于欧洲的作品一向是持有一些怀疑态度的,但是米歇尔的作品却出乎意外地符合他的口味……

尤其是福尔摩斯故事当中里的各种观点,更是完美地符合他超验主义的思想观念。

特别是福尔摩斯先生力排众议,用证据最终破案。

这简直就是超验主义最好的佐证!

人依靠自己能做成一切事情!

这部轰动美国的《谁动了我的鹿群》也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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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表面上只是讲了四名猎人在面对鹿群消失后的不同选择。

但在爱默生看来,这篇故事最核心的正是汤姆的选择。

汤姆并没有等待着所谓的权威告诉自己该去往哪里,相反,他一路上观察着树枝、脚印以及一切痕迹,依靠自己的判断修正方向,最终找到了鹿群。

可以汤姆的行为完美符合了超验主义的精神。

这让爱默生有种电波被对上的知己感……为什么这位来自大英的勋爵如此的懂自己?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从抽屉里取出了信纸,准备给远在英国的好友托马斯.卡莱尔写信。

早在几年前,爱默生就曾经游历过欧洲和英国,和华兹华斯、柯勒律治以及卡莱尔等人都交流过。

甚至因为彼此思想上的相投,他和卡莱尔的关系相当的不错。在回国之后,虽然隔着大洋,但两人还是有些书信上的来往的。

卡莱尔生活在伦敦,想必自然清楚这位米歇尔勋爵的底细.……

爱默生实在是想知道,这位米歇尔勋爵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什么能写出像福尔摩斯以及《谁动了我的鹿群》这样的杰作。

最为关键的是,他的思想为什么如此的深邃?

在书信的最后,爱默生这样写道。

“卡莱尔先生,请代我向米歇尔勋爵转达敬意。如果可以的话,请告诉他,他笔下的鹿群已经抵达了康科镇。我将在下一期刊物上正式讨论他的作品……”

——

米歇尔在美国引发的轩然大波,当然不仅仅局限于美国。

虽然如今的通信技术极为的后,不仅仅电报才刚刚出现,海底光缆更是无从谈起。英美之间的消息流通往往还是需要靠着人肉带回……

但随着时间的不断过去,往来于大洋之间的商船到港.……米歇尔在美国的影响还是传递到了伦敦.……

最先报道米歇尔在美利坚的影响的,并不是新纪元报纸。

:

虽然,米歇尔就已经收到了哈珀从美利坚寄来的信件。

关于自己的作品,以及美国梦这个概念在美利坚的影响,米歇尔也了解了一二.……

总体上来,基本上达到了自己事前的预计。

想必在后续提及美国梦这个概念的时候,自己一个英国人必然会占据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实在太好玩了。

至于自己在美利坚的影响,如果新纪元报道的话,那多少有点自卖自夸的嫌疑了.……

以自己如今在伦敦的地位,也不缺这一点销量了。

最先报道米歇尔在美利坚的影响力的,居然是《伦敦快讯》。

来也巧,这还和迈克尔有些关系.……

毕竟迈克尔在伦敦快讯工作了那么多年,有些交情,即使是离职了,也还会联系的。

在之前的一次闲聊中,迈克尔就无意中透露了,米歇尔在美利坚即将出版一本新书。

并不什么机密,所以了也就了。米歇尔自己也并不在乎。

但这对于伦敦快讯来,却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自己已经沉寂太久了,该让伦敦重新认识我们了。

所以伦敦快讯,第一时间就派了一位专职的记者去往了纽约。

而接下来的事实发展也并没有超乎他们的预期。

果然,米歇尔勋爵的新书在纽约简直是卖爆了。

而更让人惊讶的是,米歇尔勋爵作为一位英国的贵族,他的书籍居然成为了诠释美国精神的作品?在美国的报纸上,吹捧的一点也不比英国的报纸差。

:

甚至就连美国总统范布伦先生都为这部作品站台。

这让特派在纽约的记者热血沸腾起来了。

不愧是我们大英帝国的天才!照耀不列颠的文学之光!

在搜集完、采访完不少资料之后,这位记者迅速地坐上返回英国的商船.……

很快,伦敦快讯的报道就再次震惊了整个伦敦。

可以,整个伦敦的读者都被这篇报道热血沸腾起来了

“米歇尔勋爵又发新书了,我怎么不知道?”

“热销了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哎,不对,居然是在纽约。”

“我的上帝啊,我们的米歇尔勋爵竟然将那些横蛮无礼的美国人征服了!”

可以,这就是如今伦敦读者们的心路历程。

米歇尔勋爵在纽约的热销以及带来的轰动,一下子引发了整个伦敦极为强烈的民族自豪感。

很快这一期的伦敦快讯就卖脱销了,需要不断地加印。

可以,凭借着米歇尔的热度,伦敦快讯再一次成为了整个伦敦报业的顶流。

这也让那位主编无比地怀念迈克尔在的时候的好时光.……

米歇尔勋爵在美利坚的反应是如此的吃香,让不少报纸都及时跟进起来了。

只是和早有准备的伦敦快讯不同,这些报纸并没有详实的证据以及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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