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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章 金洲商潮,万国汇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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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历二十三年春,长安港的码头比往年任何时候都要热闹。从金洲回来的第一支商队带着满船的黄金、玛卡和奇异香料靠岸时,码头上挤满了闻讯赶来的商人、官吏和看热闹的百姓。阳光洒在“楚风号”黝黑的船身上,蒸汽轮机的余温还未散尽,甲板上堆放的金块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光芒,引得人群中不时爆发出阵阵惊叹。

“我的天,这得有多少黄金!”一个卖早点的小贩放下担子,踮着脚往船上看,手里的豆浆碗都忘了递出去。

“听说金洲的沙子里都能淘出金粒,这话果然不假!”旁边一个绸缎商搓着手,眼里满是急切,“不知道下次商队什么时候出发,我得赶紧把绸缎都备好!”

“何止绸缎啊,”一个瓷器商人插嘴道,“我已经让窑厂赶制了一百套最精致的青花瓷,据说金洲人喜欢这种带花纹的物件,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码头上的议论声像潮水般涌来,连负责维持秩序的士兵都忍不住回头张望。郑和站在船头,看着眼前这幅热闹景象,嘴角露出一丝欣慰的笑。他身后,几个金洲土着少年正好奇地打量着岸上的一切,他们穿着楚国工匠特制的棉布衣裳,手里攥着楚尘陛下赏赐的玉佩,小脸上满是拘谨又兴奋的神色——这是首领特意派来学习楚国技艺的,为首的正是首领的儿子,名叫“金砂”,因为他出生那天,族人在河里淘到了一块拳头大的金块。

“督师,该下船了。”王景弘的声音打断了郑和的思绪。他侧身让过几个扛着玛卡麻袋的水手,低声补充道,“户部的人已经在岸边等着了,说是要清点这批黄金入库。还有,大秦、安息、大食的使者都来了,想跟您聊聊下一趟去金洲的船期。”

郑和点点头,整理了一下衣襟——那是件用楚国最新织法织成的杭绸官袍,领口绣着精致的海浪纹,走在跳板上时,衣摆随着海风轻轻飘动,倒比他当年穿铠甲时多了几分儒雅。

刚踏上码头,户部侍郎就带着人迎了上来,拱手笑道:“郑督师辛苦了!这趟回来的收获,可比奏章里写的还惊人啊!”他指着船上源源不断卸下来的黄金,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陛下特意吩咐了,这批黄金不用全入库,留出三成给工部,让他们照着‘楚风号’的样子,再造十艘蒸汽船出来,争取年底前让商队能每月发一班船去金洲。”

“工部的工匠们都准备好了吗?”郑和问道。去年他带回的蒸汽船图纸,工部已经吃透了,只是苦于没有足够的钢材和熟练工匠,一直没能量产。

“早就等着了!”户部侍郎拍着胸脯,“陛下从铁矿调了三百名铁匠,又从江南召了两百个造船师傅,就在泉州港专门建了个蒸汽船厂,就等这批黄金当启动资金呢!”

正说着,几个高鼻梁、深眼窝的外国人挤了过来,为首的是大秦使者马可,他穿着一身楚国改良版的圆领袍,见了郑和就夸张地张开双臂:“亲爱的郑,你简直是打开了潘多拉的宝盒!我父亲在大秦听说了金洲的事,已经把家里的葡萄园都卖了,凑了一船琉璃和香料,求你务必让他加入下一趟商队!”

他身后的大食商人易卜拉欣也跟着点头,手里拿着一本用羊皮纸写的账簿:“我带来了五十匹波斯地毯,还有最好的乳香和没药,郑督师,船票给我留十张,不,二十张!我要让我三个儿子都去金洲见识见识!”

“诸位别急,”郑和抬手示意大家安静,“下一趟船定在三个月后,每月初一出发,初五返航,船票可以去市舶司预定。不过有件事要提前说清楚——”他的目光扫过在场的所有商人,“去了金洲,必须遵守三条规矩:一不许强买强卖,二不许欺负土着,三不许私挖金矿,所有交易都得通过我们在金洲建的贸易站,由双方官吏共同监督。谁要是坏了规矩,以后就别想再踏上去金洲的船。”

“放心放心!”马可连忙保证,“我们大秦商人最讲信用了!”

“就是就是,”易卜拉欣也附和,“能跟金洲人做买卖就够赚的了,谁还敢惹事啊!”

看着他们信誓旦旦的样子,郑和心里却清楚,利益当前,总有人想钻空子。他已经让王景弘带着一队水师士兵提前去了金洲,在贸易站周围筑起了木墙,还特意从楚国调了两个熟悉律法的官员,专门处理贸易纠纷。

正忙着安排后续事宜,忽然听到人群里传来一阵喧哗。郑和抬头望去,只见几个穿着粗布短打的汉子正围着一个金洲少年,手里拿着铜钱比划着,像是想买他身上的玉佩。那少年正是金砂,他紧紧攥着玉佩,涨红了脸,嘴里用刚学会的楚语喊道:“不卖!这是陛下给的!”

“一个破石头而已,给你五个铜板够多了!”为首的汉子伸手就要去抢,却被郑和身边的侍卫一把拦住。

“住手!”郑和沉声喝道,快步走了过去。那几个汉子见是郑和,吓得赶紧缩回手——谁不知道这位督师虽然看着温和,可当年在海上收拾过闹事的海盗,手段狠着呢。

“这是金洲首领的儿子,是陛下的客人,”郑和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谁敢动他一下,以冲撞外宾论处!”

那几个汉子脸色发白,连忙作揖道歉,灰溜溜地跑了。

金砂眼圈红红的,却倔强地没掉眼泪,只是把玉佩捂得更紧了。郑和蹲下身,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怕,在楚国,没人敢抢你的东西。走,我带你去见陛下,他特意让御膳房做了金洲的玛卡粥呢。”

提到玛卡粥,金砂的眼睛亮了亮。来楚国的路上,他尝过一次用玛卡和大米煮的粥,甜甜的,暖暖的,比族里烤的玛卡干好吃多了。

进宫的马车里,金砂捧着一碗刚做好的玛卡粥,小口小口地喝着。郑和坐在对面,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忽然想起第一次在金洲见到他时,这孩子还只会用长矛打猎,连陶器都不会用,现在却能熟练地用木勺喝粥,甚至能说几句简单的楚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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